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曖昧

到底曖昧算不算感情?

記得好久之前寫過關於曖昧的文章,關於感情中的曖昧,似乎是個永遠都談不完的話題。薛之謙的《曖昧》裏唱到:反正現在的感情都曖昧,你大可不必為難找般配,付出過的人排隊談體會。棄之可惜,食之無味。我很喜歡他對於這兩個字的描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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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多數感情都是從曖昧開始的,這或許沒有錯。曖昧的情愫就像是檸檬茶,對於很多人而言,就是戒不掉的大麻。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麼理解曖昧這兩個字的,但關於這兩個字我在薛之謙的《曖昧》當中找到共鳴。曖昧的確是食之無味,棄之可惜;曖昧讓人覺得委屈,曖昧讓人矛盾,不知道相愛應該用什麼理由,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該往前走一步,也不知道是否要適當往後退一步,沒有擁抱的勇氣,也不知道該不該開口,畢竟有些感情一旦開口,連朋友都當不了,曖昧夾在友情跟愛情中間真的很煎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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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曾經跟人曖昧過。但那種感覺並不是像那些情侶剛剛開始時候的狀態一樣。有點心酸,又有點好笑。我並不知道我曖昧的他在跟我曖昧的時候跟其他女生曖昧,我至今覺得他跟我說過的花言巧語十分噁心。當然這不代表之後的我會嚴重排斥曖昧,曖昧的感情有好也有壞,並不是所有曖昧的感情都像我遇到的這種一樣倒人胃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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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得我跟他曖昧的那段時間,我真的以為我們之後會走到一起,不管是對彼此的稱呼還是聊天時候的言語,滿屏都是曖昧的味道,睡醒膩歪的早安,睡前帶有一點纏綿悱惻的晚安,就像在一起會聊天的感覺一樣,每天互相分享日常,每天互道早晚安,但誰都沒有開口說出真的喜歡,一開始我以為彼此都礙於面子,甚至我以為是時機未到的問題,那麼維持這樣的狀態也不算太差,友達以上,只是彼此都需要一個時機開口便會在一起罷了。事實上,有很多人拿著單身的藉口,四處招搖賺騙,雖然騙的不是錢,但騙的卻是一些把玩笑當作真心的傻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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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這都因為曖昧的誘餌過於迷人,容易讓人深陷其中至分辨不出真假。如果曖昧的感情能走在一起,那這樣的開始是甜蜜而又撩人心扉的,如果曖昧的感情是以玩笑作為前提,可以對你甜言蜜語,也可以跟別人情來情往,那這樣前提下的曖昧連喜歡的邊都沾不上,更何況是愛。陷入曖昧的感覺或許很好,但不是愛與喜歡的曖昧請你就算食之無味也要扔掉,不要覺得可惜,好的感情需要耐心與等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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