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曖昧

喜歡我就別曖昧了好嗎?

最近聽了兩首《曖昧》,一首是楊丞琳的,一首是薛之謙。兩首歌說著同一個話題-曖昧,卻是不同的故事,但是都感覺很悲傷。

就如薛之謙所說:反正現在的感情都曖昧。

01

曖昧,就像是卡里喉嚨里的一根刺,拔不出咽不下,就是讓你難受。

曖昧,也許是一段感情的開始,也是感情最美好的時候。

曖昧,也許是一個人的單相思,另一個人的不負責任。

曖昧,也許是心知肚明,卻不能言明。

曖昧,是超過了友情,還不到愛情。

……

曖昧最好的情況就是一段情感的開始,那是一段兩人心知肚明,相互了解,還不說破的階段。各自懷揣心事的時候,甜蜜卻沒有負擔的時光。

兩個本不了解的人,在曖昧期會去做一些友情之上,愛情未滿的事情。

一起吃飯看電影,保持著曖昧不清的距離,一個親密的肢體接觸,會迅速地撤離,但是又忍不住想要靠近對方。

一起聊天的時候,說著可有可無的玩笑話,卻總在玩笑間說著自己的情話。

不去打擾各自的生活,不需要時刻匯報我的行程,也不必在意你跟誰出去約會!

不會在意你的通訊錄里有誰,你也不會過問我的好友有哪些。

我的關懷備至會讓你歡呼雀躍,我的漠不關心也不會讓你多難過。

我們儘可能地展現自己的閃光點,也只看到對方的優點。

我們在彼此看到卻夠不到的地方閃閃發光。

可是,曖昧著曖昧著,雙方反而不能確定對方是否喜歡自己,所以真的喜歡對方,就應該在合適的時間結束曖昧關係,開始戀愛關係。

喜歡,可以在曖昧的時候說的更明白一點,讓對方知道。

喜歡,就可以在某個時刻去表白,人總要有第一次,失敗了有什麼關係呢?大不了重新再來。

喜歡,就想要將餘生的日子都與你度過,何不趁早?

02

如果不喜歡我請不要繼續曖昧了。我不想錯付真心,到頭來空歡喜一場。

多少人明明不喜歡對方,卻假借曖昧之名,享受著別人的真心付出。

其實不喜歡就是不喜歡,不要因為自己的一時寂寞或者無聊,撩起了別人的真心,不要說這是你情我願的,如果你不刻意,我又怎會在意?

愛惜自己的同時,也要愛惜別人。你的真心不允許被人踐踏,也請你不要隨意蹂躪我的真心。

所以我覺得,曖昧期能見人品。如果你喜歡一個人,跟這個人曖昧不清,卻始終沒有結果,在你需要的時候他不在,在他需要的時候你得出現。對你的關心若有若無,忙碌起來仿佛你不存在,閒暇時又想與你在一起,請問我是鐘點工嗎?

如果不喜歡,就不要說那些讓人誤解的話,如果不喜歡,就不要刻意關心對方,如果不喜歡,請保持適當的距離。

不希望你只負責撩,其他你不管。

曖昧讓人受盡委屈,找不到相愛的證據。

何時該前進,何時該放棄

連擁抱都沒有勇氣

只能陪你到這裏

畢竟有些事情不可以

超過了友情

還不到愛情

遠方就要下雨的風景

到底該不該哭泣

想太多是我還是你

...